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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管轄法條

法律3.07W
離婚管轄法條
離婚管轄問題
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