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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業主可以賣掉或者抵押已出租房屋嗎

法律2.86W
房屋業主可以賣掉或者抵押已出租房屋嗎
房屋業主可以賣掉或者抵押出租房屋嗎
房屋業主可以賣掉或者抵押已出租房屋,但是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規定,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