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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證明 辦理 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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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證明 辦理 需要什麼材料

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為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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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證明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税憑證(契税繳款書)


5、其他所需材料

1)購房人已婚

(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2)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户口簿或户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綜上所述,辦理房屋產權證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只有帶着相關的材料到房管部門進行申請辦理才可以,當然,有的開發商也會代辦但是最好還是自己跟代理人一起去辦理,畢竟房屋產權證是房子所有權證書,一旦出現問題會給購房者帶來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