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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與搶劫罪有什麼不同呢

法律2.53W
尋釁滋事罪與搶劫罪有什麼不同呢
尋釁滋事罪與搶劫罪有什麼不同呢
1、主觀特徵上不同。
尋釁滋事罪是以滿足耍威風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為動因,以破壞社會秩序為目的。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犯罪動機多種多樣。
2、客觀上不同。
尋釁滋事罪表現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搶劫罪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3、客體上不同。
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