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1.96W
連帶擔保和一般擔保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的區別有哪些

(一)承擔責任的具體作法不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補充性;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責任人,債權人在保證範圍內,既可以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保證人求償,無論債權人選擇誰,債務人和保證人都無權拒絕。


(二)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的權利義務及其責任承擔問題適用於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而一般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連帶債務問題,只是在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保證人對主債務人有求償權。


(三)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債務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能以債權人是否催告主債務人作為是否履行保證義務的抗辯理由。


(四)連帶責任保證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無規定或約定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而一般保證則只是由當事人約定。


(五)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很有利,而保證人的負擔相對較重;而一般保證的擔保力度相對較弱,保證人的負擔也就相對較輕。


根據上面對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分析,作為債權人,讓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債權人更為有利。


上文小編已經作出了分析,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保證人要承擔的責任是更多的,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建議在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否則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