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怎麼定責

法律3.23W
交通肇事逃逸怎麼定責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責,哪些情況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責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交通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二、哪些情況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1、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繫方式後,一方反悔並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並及時報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