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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新的借款合同擔保人

法律1.39W
簽訂新的借款合同擔保人
簽訂借款擔保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考察被擔保人的信譽和償還債務的能力。一般來講,被擔保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被擔保人償還債務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擔保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2、儘量只提供一般保證。保證擔保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法》第17條賦予一般保證人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這樣,擔保財產損失的風險就相對小些。


3、同一債務上有多個擔保的,最好明確約定保證份額或爭當後順位擔保人。《擔保法》第12條規定了共同保證中的按份保證,所以儘量承擔份額較小的擔保責任。


4、儘量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承擔擔保責任後,在向債務人追償時給自己追償成功設置了一個保障。所以,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當事人在約定借款合同條款的時候,要注意在法律規定下進行,另外若此時需要約定借款利息的話,那麼也不能約定的太高,否則被認定為高利貸的話,則這樣的利息其實也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