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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訴訟

法律1.01W
房產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訴訟
房產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訴訟
1、房屋、土地屬於不動產,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不能由當事人協議改變。不動產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一直是世界各國民事訴訟管轄的通例。房屋糾紛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2、專屬管轄,是指法律強制規定某類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轄,其它法院無權管轄,也不允許當事人協議變更管轄。與其他法定管轄相比,專屬管轄具有優先性、排他性與強制性。
2、《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