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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1.45W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對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對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減少的收每日的賠償標準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確定賠償額。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掊,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2)、(3)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加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撫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其18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其死亡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