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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登記風險

法律3.12W
股權質押登記風險
股權質押風險如何化解

1、嚴格主體責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強化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主體責任。針對部分實際控制人存在不提供或延期提供質押信息等情況,建議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實際控制人等相關方為股權質押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準確地告知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情況,並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違規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


2、構築風險屏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隔離股權質押引發的相關風險,主動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保持上市公司獨立性,不斷強化內部控制和規範運作,同時探索引入職業經理人,建立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並通過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高管責任保險等,使員工與上市公司結成利益共同體,實現上市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3、做好風險分類,全面推進動態監管


細化分類標準,明確監管重點。統籌考慮所有制屬性、質押比例、質押率、實際控制人資信狀況等因素,將存在股權質押的公司分成高風險、關注、正常三類。同時不斷引入新的風險評價標準,如行業分析、資金投向等。


4、加強溝通協作,有效整合監管資源


做好數據採集。建議加強中登公司與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股權質押信息的共享和整合,統籌各部門監管需求,合理設計數據統計的具體項目,建立場內場外統一標準的全口徑數據庫,及時向相關上市公司、監管機構、交易所提供預警信息,為各市場主體預研預判相關風險提供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