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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下個流程是什麼

法律3.03W
立案後下個流程是什麼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立案後下個流程是什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立案後下個流程是什麼
民事案件立案後,就需要答辯、提交證據、證據交換,然後等待法院的審判。刑事案件立案後就還有諸多程序。
刑事公訴案件的立案分為兩個階段,即刑事偵查立案和刑事審判立案。
刑事偵查立案,是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偵查立案之後,偵查機關就收集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司法鑑定、審計等等。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就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刑事審判立案,檢察院審查偵查機構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的,向人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立案後,就安排開庭,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辯論,聽取被告人的陳述,綜合全案證據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
刑事自訴案件立案後,人民法院組織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辯論,綜合全案證據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