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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一次判決

法律2.03W
離婚案件一次判決
離婚案件的判決
可以向法院去如實説明情況,安排重新開庭。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離婚解決三個問題:是否離婚、孩子的撫養權、財產的分割問題。 如果雙方對上述問題協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 如果協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孩子的撫養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生子女撫養權若干意見的規定》二歲以內一般給母親,2歲-10歲考慮到孩子的撫養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10歲以上考慮孩子的意見。 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20%-30%,除非對方願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決是按月支付。 關於財產;領取結婚證的時間是劃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分水嶺,但並不是必然的,還需要從資金來源來分析。法院處理的現有財產,至於房子,不知是你們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後財產,無論以誰的名義簽字,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們的房產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準備起訴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如果對方不給結婚證,你需要到領取結婚證所在地的民政局調取結婚證檔案。 財產需要提供證據,如果你提供不了財產證據,你將面臨敗訴 如不明白,可電話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