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什麼標準下投放危險物質罪才立案

法律1.12W
什麼標準下投放危險物質罪才立案
什麼標準下投放危險物質罪才立案
有下列標準的,投放危險物質罪才立案: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投放危險物質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會公眾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財產安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