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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拘留時間

法律1.78W
訴訟案拘留時間
民事訴訟案件時間


    1、一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叁個月內審結。


    2、二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叁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叁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特別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叁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叁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4、審判監督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民事再審申請書之日起叁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


    民事訴訟案件時間,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民事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5、特別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限制。


    以上是對民事訴訟案件時間做出的説明,大家瞭解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如果遇到雞毛蒜皮的事,建議大傢俬下處理。選擇了訴訟,是要走法律流程的。民事訴訟案件時間也不是一天兩天可以處理好的。忍一時風平浪靜,煺一步海闊天空。不要傷害鄰里之間的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