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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債不還起訴費該由誰負擔

法律2.29W
他人欠債不還起訴費該由誰負擔
他人欠債不還起訴費該由誰負擔
可以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
1、債務糾紛起訴費用先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2、法律規定,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行動建議:
1、面對債務人借錢不還而不願意還錢的時候,債務人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追究,具體費用可以先提前問清楚律師。
2、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