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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1、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户後,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