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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再就業

法律1.12W
失業再就業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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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與再就業工作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社區內勞動保障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

2、負責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工作,協助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搞好社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及社會單位就業崗位的收集,增加就業崗位,為下崗失業人員質量保證提供就業和再就業崗位信息。

3、 開展社區就業信息交流、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等服務。

4、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轄區下崗、失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指導。

5、 為社區內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養老、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障和管理服務。

6、協調轄區有關社會單位、相關部門與社區的關係,配合政策有關部門落實社區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7、 幫助大齡就業困難人員落實就業崗位,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組織扶持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入各種靈活形式就業。

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以下援助:

1、上門諮詢和政策援助

2、職業指導援助

3、就業信息和崗位援肋

4、 技能培訓援助

5、社會保障關係接持援助

6、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援助

7、生活保障援助

8、特困羣體援助

失業人員《失業證》可享受政策規定提供以下服務:

1、 政策諮詢服務

2、職業指導服務

3、職業介紹服務

4、 就業訓練服務

5、政策規定的其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