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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能夠取保候審

法律2.35W
何時能夠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為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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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何時能夠撤銷


立遺囑人可以在生前的任何時候撤銷或者變更所立的遺囑,或者另立新的遺囑,不過,應當儘可能是通知原來的見證人,代書人,宣佈原來的遺囑作廢。

如果原來的遺囑是公證遺囑,應當通知原公證機關將原公證遺囑註銷。

如果立遺囑人立了幾份相同的遺囑,以最後立的遺囑為準。無論是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還是口頭、錄音遺囑都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遺囑的撤銷是指立遺囑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遺囑。取消原遺囑,遺囑的內容即無效。

遺囑的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

(一)以書面形式明示撤銷原遺囑。

(二)以立新遺囑的方式撤銷原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正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繼承法》第20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遺囑人在訂立新的遺囑中,不論是否明確撤銷、變更原遺囑,只要前後兩個遺囑的內容相牴觸,即意味着前遺囑被推定為變更或撤銷。全部牴觸,全部撤銷,部分牴觸,部分撤銷。但是,如果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

(三)遺囑人的行為與遺囑相牴觸時,其牴觸行為則被視為對原遺囑的部分或全部撤銷。

律師365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遺囑見證人是為了證實遺囑的真實性以及保證遺囑的有效執行而出現的,而針對《繼承法》中規定的五種遺囑繼承方式,其實也不是個個都需要有遺囑見證人在場,這樣遺囑才會生效。而遺囑在訂立之後,也是可以撤銷的,但實際撤銷的時候最好書面清楚,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