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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性質

法律1.41W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性質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該《房屋買賣居間協議》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合同

答1:第二次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的性質究竟是房屋買賣的要約性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的前期合同。要約行為受法律保護。如果一方違背要約承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答2:該協議是否是附條件生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因為今年上半年開始,上海市出台地方性法規,不允許期房交易。如果期房交易的,房地產交易部門不予登記。為此,各中介公司都製作了類似文本,以滿足人們對於期房進行交易的願望。經過半年多的司法實踐,這種合同是有效的。
答:有關不可抗力的理解有約定的應按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