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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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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怎麼處理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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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財產怎麼分配

老公屬於過錯責任中的重婚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女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男方確實有過錯。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你丈夫屬於過錯方,只要你有證據並且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他就必須賠償你。不分他財產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你基本上可以多分。

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你的生活困難,你也可以要求多分。這和你因為他的過錯要求賠償是2個性質。就是説,你既可以要求他賠償,也可以要求離婚的時候多分。以為女子買的房子是那個男的名下的話,你可以多分那套房子,具體多分多少要看法院判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重婚案是自訴案,即只有當事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