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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不佔股份的法人

法律1.2W
變更不佔股份的法人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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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法人不佔股份可以嗎




    可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是公司股東。不是股東也可以作為法定代表人。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規定。可以作為股東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公司經理擔任。對於股東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沒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數額。



    《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人不佔股份的規定是什麼?



    首先明確告訴大家,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肯定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也有董事擔任經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為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