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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與商業險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1.44W
交強險與商業險的區別是什麼
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區別是什麼


    1、強制性與非強制性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為國家規定的強制性保險,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也就是説車主只要購車,就需要每年對其進行投保。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險不具有強制性,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自願、平等的條件下訂立保險合同。故車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強險,當然,這樣做由於保障範圍和保障程度都比較有限,風險較大。



    2、保障範圍的寬與窄



    交強險的保障範圍廣,商業險的保障範圍相對狹窄。發生保險事故時,交強險不僅承擔被保險人有責任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其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商業險在被保險人無責任或者無過錯的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商業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項下還列明瞭許多保險人不承擔賠償的情形。



    3、是否有費率優惠



    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如普通私家車一年的基礎保費為950元,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而商業險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的範圍內自行決定優惠的幅度。



    交強險的賠償標準是結合給被撞者造成的實際損失賠付的,並非只要發生了交通事故交強險就直接賠付12.2萬元人民幣的。而交強險的所有的理賠事宜,跟撞到電瓶車,自行車,大貨車等這些根本沒有任何的關係。這裏也沒有辦法確定電瓶車的責任,給電瓶車的駕駛員造成的實際損失,具體的賠償標準無法預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