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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一下關於合同和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2.8W
你好請問一下關於合同和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請問一下關於合同和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説,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説明白,説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一般來説,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綜上所述,按照合同定義,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建立、變更和解除民事關係的協議就是合同。按照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包括雙方自願簽訂、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法規等。我國對撤銷合同的情形重新作出了界定。如果雙方簽署合同的時候存在欺詐、強迫等行為時,當事人一方可以提出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