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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漢市晚婚假

法律2.81W
2022年武漢市晚婚假
2017年武漢市晚婚假怎麼標準是什麼呢?
 1、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取消晚婚假   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2017年1月1日後婚假及晚婚假如何休   通過新舊條文的對比可以看出,國家取消了給予晚婚公民延長婚假的獎勵,即從2017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無法享受延長婚假的獎勵。但是對於具體的假期天數沒有明確規定,其具體獎勵天數體現在各地方針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出台的實施細則中。   目前只有廣東省出台了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還未針對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調整本地區的晚婚假與晚育假。因此,對於這些地區,只有在其《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台之後,當地的晚婚假才會正式取消。   對於大部分職工比較關心的“2017年1月1日之前領證但未休晚婚假的職工,還能否享受晚婚假”的問題,需要看各地新規的具體規定。原則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領證但尚在單位規定的婚假有效期內的,應當按照原規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7年1月1日之後,當地新條例出台之前領證結婚的,也應當依據現行的條例執行晚婚假。   以北京地區為例,截止目前,北京地區尚未出台新政,因此,目前已領結婚證但一直未休婚假的職工,只要其婚假仍在單位規定的有效期內的,並且符合晚婚假的條件,仍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 以上就是2017年武漢市晚婚假怎麼標準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