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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不在女兒繼承人

法律2.11W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父親不在女兒繼承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親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1)配偶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為條件的,只要男女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即為夫妻,他們相互之間都享有遺產的繼承權。

(2)1954年婚姻法頒佈前形成的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一夫多妻及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長,羣眾公認的事實婚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也享有繼承權。

(3)如果男女雙方屬非法同居關係或已經離婚的,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無權以配偶身份繼承遺產。

2、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子女,他們對父母的遺產都享有繼承權

(1)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因為子女被他人收養以後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即告消滅,養子女與生父母相互之間不享有繼承權。

(2)繼子女和繼父母相互間形成了撫關係的,當一方死亡時,可互為繼承人;反之則不能成為繼承人。繼承子女在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後還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