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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保全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法律1.14W
訴訟保全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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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離婚糾紛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以下必要證據:

1、起訴書兩份;

2、結婚證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婚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户籍簿或單位,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

5、婚後感情、離婚原因的事實或證據。如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供下落不明的時間、情況的證明;

6、子女情況的證明,即:子女姓名、性別、出身年月、生活狀況等,婚生、非婚生繼子女或養子女的説明和有關證明;

7、家庭財產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8、雙方經濟收入、銀行存款、股權、股票、單位集資證明等證明材料;

9、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應提供醫院的證明材料;

11、曾經過離婚訴訟的,應當提供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法院文書,家庭暴力和對方有過錯的也要提供相應證據,比如醫院病例、居委會或110出警記錄、鄰居證言、錄音錄像、短信等。

二、財產保全

1、財產保全申請書

2、提供要保全財產的信息

3、法院會要求提供擔保

備註:起訴離婚前需要注意什麼

1、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

2、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這都是在離婚訴訟中需要用到的證據,拿到這些,不至於使自己在離婚訴訟中處於被動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與離婚訴訟有關的證據。離婚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着手準備。

4、條件成熟,立即着手準備起訴的材料,準備好材料以後,就可以啟動離婚訴訟程序。

希望能幫到你!請採納!

追問

收入證明,財產轉移證明等需要單位給開,我自己去找他單位人家也不給開,可以先立案,然後申請法院取證嗎

追答

可以的,立案時候只需要前四項材料,其他的證據材料在舉證期間內提交就可以。

收入證明單位會給開具的。好好和他們協商。

只有在客觀不能去取證的時候才可申請法院調取證據。比如在機關檔案室等。單位的話説兩句好話就給開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