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調換土地徵地補償糾紛

法律2.48W
調換土地徵地補償糾紛
交換土地遇徵地補償該怎麼辦

《土地承包法》第38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該條款明確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公式對抗主義,登記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説,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不登記,不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但是在遇到徵地後,沒有到村委會辦理變更手續的話,補償款由原承包户獲得。當然,如果辦理了變更手續,補償款就由變更後的權利人享有。


以上文章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交換土地遇徵地補償的問題,我們知道,根據國家規定,徵地其實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是為了促進我國更快的步入現代化城市,當然國家徵地會給出徵地補償的標準,小編建議如果你對徵地補償還有疑問,可事先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