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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院凍結父母

法律2.96W
強制執行法院凍結父母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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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院凍結父母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法院凍結規定:
  一、行政強制措施的內涵及特徵
  行政強制措施,又稱行政即時強制,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或在緊急、危險情況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或者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如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它有以下法律特徵:
  1、行政強制措施只能是由行政主體作出,人民法院不能成為即時強制的主體。
  2、基礎行為與採取強制措施行為本身結合在一起,在時間上難以分離。
  3、 行政強制措施是在出現緊急狀態,且無法期待相對人自動履行時採取的。
  4、 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必須有具體法律的實體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