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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徵收遺產税

法律1.28W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徵收遺產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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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開始徵收遺產税了嗎?

1、中國遺產税尚未普遍徵收,部分地方試點徵收,如深圳。
2、深圳試點政策大致如下:
  資產總和在80萬—200萬的,徵收額為20%後再減扣除數5萬(如100萬對應徵遺產税:100萬*20%-5萬=15萬);
  資產總和在1000萬以上的,徵收額為50%後再減扣除數175萬(如1500萬對應税收:1500萬*50%-175萬=575萬)。
3、遺產税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徵税,國外有時稱為“死亡税”。徵收遺產税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