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如何委託、變更訴訟代理人

法律2.62W
如何委託、變更訴訟代理人
如何委託、變更訴訟代理人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如果變更或者解除訴訟代理人的權限,也應當書面告知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僑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委託訴訟代理人,必須從國外寄交或委託遞交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
如果我國在該國沒有使領館,就由與我國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