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調解書申請的時效

法律2.1W
調解書申請的時效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調解書有法律時效性嗎

法律文書一經生效,除非被撤銷,否則會永遠有效。法律文書一經做出,除非被撤銷,否則永遠生效。但發錠篡瓜詁蓋磋睡單精是如果對方未按調解書的約定履行義務的,你應該在調解書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