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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專利法實施細則全文(三)

法律1.9W
最新專利法實施細則全文(三)
什麼是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的正當理由
不可抗拒因素,實際上在法律上稱不可抗力,我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也就是説,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無法預防的客觀情況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釀成的,也可以是人為的、社會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災、旱災等,後者如戰爭、政府禁令、罷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種法律事實.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理由:至於其他特殊情況,是指不可抗力之外的,不能歸責於當事人的情況,如相對一方突患重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