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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工傷保險醫療賠償有什麼標準

法律1.8W
濟南工傷保險醫療賠償有什麼標準
濟南工傷保險醫療賠償有什麼標準
醫療賠償標準
一、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二、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法律依據】
《濟南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按照《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定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並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備案,傷情穩定後及時轉入協議醫療機構治療。
除前款規定情形,工傷職工在未經許可的非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協議醫療機構、工傷職工在治療過程中應當遵守國家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規定。在國家規定出台前,暫按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三項目錄執行。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低於市財政部門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