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到期後應該怎麼樣處理
法律1.91W
取保到期後應該怎麼樣處理
1、保釋其實就是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2、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權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為了防止長期取保,既不結案,也不偵查、起訴、審理,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後,原決定機關必須發出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如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情形的,應該退回保證金。
3、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條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第二十二條在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已經採取取保候審的,案件移送至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時,如果需要繼續取保候審,或者需要變更保證方式或強制措施的,受案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受案機關決定繼續取保候審的,應當重新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對繼續採取保證金方式取保候審的,原則上不變更保證金數額,不再重新收取保證金。
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第二十三條原決定機關收到受案機關作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後,應當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審,並將《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送達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或者變更保證方式決定的,原取保候審自動解除,不再辦理解除手續。
-
挪用公司100萬還不起要會判刑多久
挪用公司100萬還不起要會判刑多久1、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挪用公款數額達到100萬的,是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形,法院的處罰標準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二手房買賣房本到手
二手房買賣有必要請二手房律師嗎二手房買賣有必要請律師嗎?這不是必然的。很多情況下由於購買者、賣房者自身的條件限制,在買賣過程中,對於每一個環節不能會去注意,如果稍不加註意就可能被不良中介或者對方鑽空子從而損害權益,而且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的行業規則,對於...
-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這一問題,解答如下: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面向社會公開。減刑的程序如下:1、提請減刑、假釋,應當由分監區召開全體警察會議,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集體評議,提出建議,報經監區長辦公...
-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
刑事訴訟法是刑法嗎刑事訴訟法則是規定追訴犯罪的程序、追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權力範圍、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以及相互的法律關係,是刑事程序法。犯罪,犯罪了要負什麼責任,怎麼量刑處罰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實質法。刑事訴訟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麼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