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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沒錢還哪些財產不得查封

法律2.89W
欠銀行沒錢還哪些財產不得查封
欠銀行沒錢還哪些財產不得查封
被執行人的下列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及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三個月的生活必需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必需費用依照其標準執行;
3、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的家屬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開發表的發明或者著作;
5、被執行人及其家屬由於身體缺陷而必需的輔助工具,以及用作醫療的物品;
6、祭祀、禮拜用品;
7、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其基本的生產資料;
8、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表彰榮譽的物品;
9、金融機構交存在人民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及其營業場所、使用中的運鈔車;
10、基於扶養關係、撫養關係、贍養關係產生的給付請求權;
11、國家機關的財政性資金及履行職務不可缺少的財物。
12、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為完成公益事業所必需的房屋、機器、設備及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