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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車輛轉移

法律2.61W
物權法車輛轉移
車輛轉移户口
  1、在當事人是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前提下,户口遷移,是需要轉移社保的;   2、在當事人是實現就業後,由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前提下,不需要轉移社保(與當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無關)。   一,個人參加社保後,轉移社保關係的,手續和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需要的資料:帶上當的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遷出地的社保部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出的社保轉移證明原件(註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社保機構的户名、帳號和開户行名稱,並蓋社保機構公章。該證明3個月以內有效。)和身份證複印件1張(第二代身份證需在同一張A4紙上覆印正面和背面);   2,個人辦理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持接收單位介紹函,調出單位停保手續和社保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二,社保續交的方式,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只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基金不再轉移。參保人員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的,轉移模式依然為“雙轉移”,即個人賬户基金和統籌基金都要轉移。可以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手續;   2,具體辦理方式為: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個體工商户、自由職業者或自謀職業者可攜帶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對賬單或醫療保險手冊、卡,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社保關係接續手續,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