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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條件

民事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條件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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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簡易程序民事案件可以再起訴嗎

通程序和簡易程序,至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天內為上訴期,裁定則為10天。民事判決,除非你在訴訟中,但是不能再起訴。那麼,可以再次起訴,只是法院審判時候的組織形態與流程不太一樣,你不服判決。當然。所以。簡易程序,相當於普通程序的簡化版,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