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文書 > 民事訴訟

離婚訴訟狀中被告不在住所收不到離婚起訴書怎麼辦

離婚訴訟狀中被告不在住所收不到離婚起訴書怎麼辦

在很多的糾紛得不到解決的時候,一方當事人一般會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但是在訴訟中對被告沒有拿到訴訟狀的情況下是否算被起訴了呢?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關的瞭解,才能清楚其中的法律規定。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離婚訴訟狀怎麼寫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民事起訴狀的內容應當有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原被告身份的列名:

要寫清楚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

第二部分: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關於訴訟請求:

一般而言,第一項訴訟請求應該為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係、如果涉及孩子的撫養權,第二項訴訟請求為請求法院判令婚生子或婚生女某某跟隨原告或被告生活,由被告或者原告按照每月多少金額的標準多長時間為一個支付週期支付撫養費。如果有夫妻共同財產,第三項訴訟請求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分割什麼樣的共同財產,也可以提出具體的分割比例主張。如果有債務,第四項訴訟請求可以設置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多少債務。如果需被告承擔訴訟費用的,第五項訴訟請求可以設置為請求法院判令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關於事實和理由:

應當陳述雙方認識的時間和方式,結婚的時間,婚內有無子女及有無需要分割的財產和債務,以及婚後的感情狀況及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是民事起訴狀必須要有的三個部分的內容。

民事起訴狀的第四個部分是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這部分內容不是民事起訴狀必須有的。關於證據的提交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可在立案後舉證期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