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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債權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債權債務包括哪些

債務債權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會計角度:

債權: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等。

債務: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税費應付債券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等。

【二】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義務人所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5.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等所負債務;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債務債權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三、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1.一般訴訟時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短期訴訟時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不合格的產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

3.特殊訴訟時效: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外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時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限為四年。

4.最長時效:對於以上三種訴訟時效,都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最長時效為20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