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現金給他人,對方不認借條如何維權?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袁夢玲
欠債還錢本是無可非議的,但對方寫了借條後卻又不承認借款事實,遇到這樣的事讓張某百般無奈,只好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趙某在張某處借款5萬元現金,並書寫《借條》一份,到期後張某多次催要未果,將趙某訴至法院,要求趙某償還借款5萬元。對於張某在庭審中出示的借條,趙某提出辯解意見稱,他本人並沒有書寫過借條,且張某並未向其交付款項。
庫爾勒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原、被告雙方是否存在5萬元的借款事實。經法庭向被告趙某釋明,被告未能在舉證期限內向法庭提交鑑定申請書及鑑定所需材料,故應當視為撤回對其鑑定的申請,被告趙某應自行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同時,雖被告不認可收到原告出借的款項,但並未提交任何證據證實該事實,且未能就未收到款項卻出具借條的事實作出合理説明,故對於被告的上述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趙某償還原告張某借款5萬元。
法官釋法
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存續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
起訴狀上簽名不真實,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中國法院網訊(張存春)法院工作人員:“王某甲,本院受理了王某乙與劉某撫養費糾紛一案,您作為王某乙的法定代理人,現向您送達開庭傳票。”王某甲:“開庭傳票?我還不知訴狀內容,您們出示的民事起訴狀上具狀人簽名也不是我本人的簽名呢。”這不是生活中的玩笑,是近日重慶...
-
轉賣社交賬號“爆賺”上百萬元,小夥當“中間商”被判刑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汪桂蘇高馮潔25歲的温某某是一名遊戲玩家,在遊戲羣裏,他發現有人大批量兜售微博等賬號。在信息就是“財富”的時代,温某某嗅到了“商機”。他在遊戲羣內販賣賬號的羣友處,低價大批量購買了相關涉及個人隱私信息的微博等賬號,通過精心篩選將相關...
-
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
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一則武漢勞動案例,被告温某和原告龍某為夫妻關係,在這期間,温某經常使用龍某的信用卡套現和透支消費,並多次以龍某的名義在各網貸平台上貸款消費及償還個人債務。2018年11月兩人因性格不合自願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協議上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
-
自行安裝座椅式電梯造成消防隱患被拆除
廣州天河區法院:拆除行為合法,判決駁回賠償訴請來源:人民法院報|作者:謝君源鍾曉丹黃思銘現實生活中,不少老舊小區因條件所限無法安裝垂直電梯,居民尤其是行動不便的老年人為方便出行,可否在樓道里自行安裝座椅式電梯?當安全底線與便利需求發生衝突時,孰先孰後?近日,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