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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借款對方不承認法院會如何判?

現金借款對方不承認法院會如何判?
律師解析:現金借款對方不承認但是隻需要證明有借貸事實法院就會支持。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在借用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開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的義務的借款憑證。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
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
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