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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財產如何約定?

如今無論是法律還是社會,都主張婚姻自由。很多都是兩個相愛的人覺得合適就可以進行結婚,但越是相愛的兩人越需要考慮到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那麼夫妻婚前財產如何認定?接下來就由北京資深婚姻律師易軼律師為您解答。

夫妻婚前財產如何約定?

一、什麼是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款是共同財產嗎?

一般來説,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根據《婚姻法》中規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財產如何變為共同財產呢?

婚前贈與是一種無償轉移財產的行為,贈與的法律後果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贈與完成後,不能把已經送出去的財產再要回來。作為受贈人,要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贈與的東西要到手才能夠生效。所以,當你的有錢男友承諾送你某件東西的時候,一定要盯着他兑現自己的承諾。沒有到手的贈與是在天上飄。

第二,如果贈與你的東西是房屋、汽車等財產,那麼請記住,交給你鑰匙沒有任何意義,真正有意義的是把房屋產權和汽車的產權登記在你的名下。沒有產權登記做保障的贈與,只不過是一個美麗的諾言,隨時可以反悔和收回。

第三,區分戀人之間的贈與與彩禮返還。所謂彩禮,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係,不得已而為給付的財產,即必須給付彩禮才能締結婚姻。

最後,易軼律師提醒您:不要做家庭主婦,要做賢內助,幫助對方管理財產。對一些一時消滅不了的財產,例如房產,如果夫妻雙方共同管理的話,那麼產生的房租則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