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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難難於上青天,李律師代理彈指一揮間

從事民事訴訟代理的律師都知道,民事案件一旦經過一審判決以後,即使上訴一般很難改判。如果二審又維持了,申請再審更是難上加難,95%再審案件連再審程序都進入不了,法律界有句俗語:再審難難於上青天。也正是由於再審案件成功率極低,不少律師事務所幹脆直接規定不準本所律師代理再審申請案件,以免影響律所聲譽。這也正是:打官司難,上訴更難,申請再審難上加難。

再審難難於上青天,李律師代理彈指一揮間

但難歸難,只要律師在訴訟中保持清醒頭腦,制訂正確的訴訟策略,再難的案件也能被攻克。最近李律師代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順利進入了河南省高院的再審程序。

2013年商丘飛騰房地產開發公司(化名,以下簡稱飛騰公司),向某投資擔保公司的員工王軍(化名)借款280萬元,豫東某縣私立學校校長張長征(化名)用自己妻子陳繡花(化名)名下的近一千平方米的商鋪提供了擔保,飛騰公司逾期未還被告上法庭,一、二審在判決飛騰公司還款的同時,判決張長征、陳繡花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而陳繡花系一豫東某縣一中學教師,一直過着教書、拿工資的平靜生活,從來沒有為任何借款提供過擔保,突如其來的近三百萬債務使其生活立馬陷入困頓,萬般無耐之下比陳繡花決定向河南省高院申請對該案進行再審,但是諮詢了幾個律師後,一聽是再審案件均拒絕代理,最後經人介紹找到了李政律師。李律師在認真審閲整個卷宗後,認為該案的終審判決系明顯錯判,遂決定代理此案。

李政律師在梳理了全案的所有證據材料,認為一、二審敗訴的原因有二:1、陳繡花的一審代理律師在對借款用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飛騰公司與張長征約定,張長征用商鋪為借款提供擔保,借到款項後飛騰公司分一部分(1/4)給張長征使用,導致張長征和陳繡花被認定為共同借款人;2、飛騰公司對借款為兩方共同使用的陳述。

據此李政律師確定了以否認一審律師是否有自認代理權限和飛騰公司沒有證據證明已將所借款項部分交付張長征、陳繡花使用為突破口的再審申請思路,並撰寫了長達近5千字的《再審申請書》。12月初在省高院庭審時,李律師依據《再審申請書》的主要論據點,對本案一、二審判決的各個疑點進行了詳盡的論述,反駁了對方代理人觀點,再審觀點最終得到高院法官的認可,最終裁定立即中止該案的執行,指定原審中院對該案再審。

本案再審申請2018年11月初遞交法院立案,12月初省高院舉行聽證,12月底省高院下發再審裁定書,歷時僅2個月,相比其它申請再審案件動輒長達二、三年的訴訟期,該案的再審申請,可謂是順風順水。這正是“再審難難於上青天,李律師代理彈指一揮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