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損失如何賠
1、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違約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賠償損失,如果沒有約定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有房屋協議,對方有沒有義務去協助辦理過户
1、事實上,買賣協議書中房屋過户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到場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否則不可能合法辦理過户手續。
2、因此,通常在購房協議書中,就會明確出賣人具有按時配合辦理過户的義務。即使在購房協議書中沒有詳細約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是必然有協助辦理過户手續的義務的。
3、協議上約好的過户時間到了,辦理二手房過户就要按照下面的流程走:
(1)先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在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過後,房產交易雙方要向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管理部門會查驗有關的證件,審查產權時,會到現場作必要的調查,然後估價人員對交易的房產進行估價。
(2)立契過户。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審批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相關證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户手續。
4、這裏需要注意地是,賣方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户手續。房屋買賣雙方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需要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那樣就可換取新的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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