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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乾貨丨愛情沒了,錢財不能沉沒

彩禮,是談婚論嫁繞不開的重要話題但如果感情發生變化要解除婚約或者離婚彩禮能退還嗎?

彩禮乾貨丨愛情沒了,錢財不能沉沒

2021年1月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中,針對“天價彩禮”這一問題,法律明確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意思是指在男女雙方進行商量過後,女方不會“漫天要價”,男方也不會“打腫臉充胖子”,雙方結合當地的人均彩禮和自身的條件,共同確定彩禮的數額,而當感情破裂後,彩禮能否退還的問題是當事人最關心的問題。

自重新規出台後,只要符合以下的三種情況,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經支付的彩禮:

1、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共同生活3、男方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其中第二和第三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對於即將結婚又或是有結婚念頭的男性而言,這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男方的財產權益,避免了“人財兩空”的事情發生。

而若是發生了以下的三種情況,則女方有可能不需要退回彩禮

1、雙方未登記結婚但是同居/共同生活時間較長2、雙方未登記結婚,但孕有子女3、女方接受的彩禮用於共同生活的支出

除了彩禮的退還問題,關於彩禮大多數人主要關心的問題還有以下幾點:

一、減少返還彩禮數額的情形有哪些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

3、其他合理情形

 

二、民法典禁止收取彩禮了嗎

《民法典》並沒有明確的禁止收取彩禮,但是《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三、結婚彩禮給多少錢?
法律並未對婚嫁彩禮有明確數字和範圍的規定,在實踐中,也是根據地方習俗和經濟條件來商定的。

 

四、結婚彩禮歸誰所有?

彩禮性質是附條件的贈與,是男方為達成結婚目的而贈與女方的,根據我國傳統的風俗習慣,彩禮是給女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從嚴格的法律角度上來説,彩禮只有在婚前給到女方時,才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彩禮是一種民俗文化,適當的彩禮能促進家庭的和諧,讓生活變得更加美滿幸福,但是在自身能力的限度內,量力而行才是王道。

婚姻應該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而不是金錢,不管是收彩禮還是送彩禮都應該考慮到實際情況,以免日後發生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