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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離婚彩禮錢就不退能怎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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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離婚彩禮錢就不退能怎麼着?

一、沒領證離婚彩禮錢就不退能怎麼着?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但前提是彩禮沒有用來買嫁粧,或者沒有再給男方帶過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男方婚前給付女方的彩禮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即便女方使用彩禮購買家電、傢俱等作為陪嫁,也只是財產形式的轉化,仍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2、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禮款,雙方協商結婚時由女方將該款項以陪嫁的形式帶回,此時女方的陪嫁並非傳統意義上由女方父母直接出資的陪嫁,而是由男方彩禮作為實際出資金額的陪嫁,屬於雙方當事人對彩禮的返還另有約定的情況,各方均應遵從該約定,法院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該款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給付女方彩禮,雙方協商用該彩禮錢購置結婚用品的,購置的結婚用品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男方於婚前給付彩禮,系男方對女方父母的一種感謝方式,即便彩禮匯入女方的賬户也不影響彩禮系對女方父母贈與的性質,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禮當日由女方父母將該彩禮以見面禮形式給付女方的,一般視為女方父母對男女雙方的贈與。

對於在雙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禮禮金部分,可以不予返還。所以準備結婚的男男女女都應當明白,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締結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係。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女方獲得的彩禮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否則男方可根據法律規定要回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