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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的法律後果

案情:

虛假訴訟的法律後果

2014年,林x在廈門市承包了某商業廣場的建設施工,當時手下的工人超過 100 人。2016 年,商場施工結束,但林x並沒有給這些工人發放工資。工人都向林x要一個説法,林x聲稱自己也沒有收到工程款,目前正在跟開發商交涉,只要收到工程款,一定會第一時間給所有工人一個交代。

然而,一年過去了,所有工人依然沒有要到工資。他們不斷地催促林x去找開發商要錢,林x雖然也交涉多次,但始終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2017 年4月,其中一個農民工葉x無意間聽説開發商已經給林x打過工程款,但為什麼自己一直沒有收到工資呢?

葉x找到幾個當初的工友,經過幾天的走訪後發現,林x在幾次討要工程款未果之後,以手下 100 多個工人的名義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因為涉案人員眾多,仲裁委員會十分重視,經過幾次調解,開發商同意支付210萬元用於建築工人的工資發放。但是,拿到這筆錢的林x並沒有通知葉x等工人,而是悄悄吞下這筆工程款。

葉x等人氣不過,找到林x索要自己的工資,但全都被林x拒絕了。沒有辦法,葉x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接到這個案件之後,法院對案情資料進行梳理,發現林x仲裁案件的發生地、民工住所、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等均不在一個省份;案件中所用的農民工訴訟身份證明,大多是身份證複印件或未加蓋公章的公安局常住人口登記表等。

經過細緻的調查,法院還原了事件的真相:林x利用國家對農民工工資的特殊保護政策,冒用或盜用了手下100多個農民工的身份信息,製造了虛假仲裁。其目的根本不是幫農民工追討工資,而是把自己的工程款虛構成農民工工資,以此獲得優先賠償。瞭解事情的真相後,法院對原審判決提出抗訴,案情進入再審階段。最終,法院撤銷了原民事調解決議書,並對林x涉嫌虛假訴訟犯罪進行立案偵查。

律師解析:

所謂的虛假訴訟,就是打“假官司”,一般指當事人出於非法的動機或者目的,濫用自己的訴訟權利,用虛構民事糾紛、偽造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使法院做出誤裁定的行為。

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虛假訴訟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1.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2.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債務關係和以物抵債協議;3.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捏造公司、企業債務或者擔保義務;4.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或者不正當競爭關係……

根據虛假訴訟行為處於的不同訴訟階段,我國對虛假訴訟的懲戒手段有訓誡、罰款、拘留、失信懲戒等制裁措施。如果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法制部門處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