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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區域銷售代理合同

產品區域銷售代理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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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產品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有哪些內容,責任

1、乙方保證不在甲方區域內授權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證甲方產品供應,並提供相關的證書文件及其他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應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諮詢、培訓、指導;
4、乙方應當提供設備維護和售後服務的技術支持。
5、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
6、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7、雙方互有為對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之義務
8、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均為乙方所有。一旦發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維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