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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醉駕驗血結果交到哪裏

醉駕1.11W

如果醉駕驗血結果交到哪裏

如果醉駕驗血結果交到哪裏

我國的相關法律將酒後駕車分為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根據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值來界定的。所謂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所謂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按規定,從抽血送檢到將鑑定結論送達犯罪嫌疑人的時限為9天。其中送檢時限最多三日,檢驗鑑定機構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鑑定文書;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血樣送檢】抽取的血樣應當在一日內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部門或者其他具備資格的檢驗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上述機構應當及時指派、聘請具有鑑定資格的人員進行檢驗鑑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將抽取血樣送檢的,報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送檢時限可以延長至三日。 需要對案件涉及的其他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檢驗鑑定時限】檢驗鑑定機構對血樣檢驗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意見,並在三日內出具檢驗鑑定文書。檢驗鑑定文書應當由兩名以上具有鑑定資格的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鑑定機構印章。

第三十一條【鑑定結論送達】辦案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意見後三日內,應當製作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結論通知書》,送達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應在《鑑定結論通知書》附卷聯寫明對鑑定結論的意見,簽名並註明送達時間。

醉駕的血液檢測對於懲處有着重要的前提作用,但是對於許多人來説,如果自己不能進行一定的檢測,自己的違法行為就不會受到合理的處置,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對於此類問題的認知存在一定的空檔期。所以有關的涉案人員需要進行一定的檢測認定。

標籤:醉駕 交到 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