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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撞人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駕1.51W

醉駕撞人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酒駕駛撞人處罰標準: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八種醉駕從重處罰:

(一)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三)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四)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五)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六) 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七)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標籤:醉駕 處罰